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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办理步骤 |
需 本 人 提 供 的 相 关 材 料 |
工 作 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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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婚 (复婚) 登 记 |
社会保障 服务站 婚姻登记 |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内容:户口簿上盖公安局印章页、本人基本情况页、本人身份证、三样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男女各一份); 男女双方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相同(新号与老号相差3位数可以办理,反之,请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错号更正证明; 2、男女双方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4张(位置不同各两张); 3、男女双方或一方是再婚的,需带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若离婚证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现在不符,双方需做出“有关离婚证的情况说明”。 |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理。结婚条件:1、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2、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必须自愿,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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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办 结婚证 |
社会保障 服务站 婚姻登记 |
除上述1、2外,还应由档案机关出具婚姻登记原始档案证明,若婚姻档案遗失,应需下列材料: 1、档案机关出具“无法查找婚姻档案证明”(长海县),以及三名近亲属出示“婚姻状况证明书”; 2、若原婚姻登记档案在外地,需当事人双方做出“查找证明婚姻登记档案的说明”; |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条件:持相关手续向原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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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婚 登 记 |
社会保障 服务站 婚姻登记 |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内容:户口簿上盖公安局印章页,本人基本情况页、本人身份证,三样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男女各一份); 男女双方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相同(新号与老号相差3位数可以办理,反之,请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错号更正证明); 2、男女双方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每人两张。 3、男女双方结婚证; (1)若结婚证丢失,双方需做出“无法提交结婚证的说明”;(2)若结婚证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现在不符的双方需做出“有关结婚证的情况说明”; 4、男女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离婚原因、子女抚养、房屋产权、家用电器、存款及债务、债权等)。 |
符合离婚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理。离婚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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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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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1、2条外、还应出具婚姻登记原始档案,若婚姻档案遗失,应需下列材料: 1、档案机关出具“无法查找婚姻档案证明”(长海县),以及三名近亲属出示“婚姻状况证明书”; 2、若原婚姻登记档案在外地,需当事人双方做出“查找不到婚姻登记档案的说明”。 |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条件:持相关手续向原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